發(fā)布:2022-12-13 16:59:44 關注:41185次
2022年“哈爾濱丁香人才周”哈爾濱學院引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新時代龍江人才振興60條》、《黑龍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等文件精神,按照《2022年“哈爾濱丁香人才周”線上引才活動實施方案》要求,經哈爾濱學院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引才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實行崗位公開,自愿申報,擇優(yōu)選拔。
二、招聘數量
哈爾濱學院此次引才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70人。具體招聘崗位、人數、條件等詳見《2022年“哈爾濱丁香人才周”哈爾濱學院引才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以下簡稱《招聘計劃表》)。
三、公告發(fā)布網站
黑龍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
http://gkzp.renshenet.org.cn
或登錄http://hrss.hlj.gov.cn進入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業(yè)務專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即可進入平臺主頁。
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鏈接:
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70/index.html
或登錄http://www.harbin.gov.cn/進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網站→導航鏈接→市政府部門網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知公告欄查看即可。
哈爾濱學院鏈接:
http://www.hrbu.edu.cn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崗位工作所需要的專業(yè)素質和能力,身體健康;
4.港、澳、臺地區(qū)或海外留學人員報考的學歷、學位,需經國家教育部認證,并且專業(yè)名稱與《招聘計劃表》專業(yè)名稱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計劃表》中“統招”學習形式限制。
5.考生年齡要求:本科學歷25(含)周歲以下(1996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30(含)周歲以下(1991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含)周歲以下(1981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專業(yè)技術高級職稱(含相對應的專業(yè)技術類職業(yè)資格)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含)周歲以下(1976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yè)等其他資格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招聘計劃表》中專業(yè)要求所列專業(yè)為“空”的,以其二級目錄所列內容為準。
(二)下述人員不能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或有報考不誠信記錄,且處理期未滿的人員;
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6.構成回避關系的(具體回避關系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現役軍人;
8.2023年7月31日以后畢業(yè)的畢業(yè)生。
五、報名方式與要求
本次招聘采用郵箱報名方式。報名時間為2022年 12月24日8時至2022年12月30日17時,以報名郵箱相關報考信息發(fā)送時間為準。
報名郵箱:hrbudxrc@163.com
報考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公告要求發(fā)送相關報考信息。郵件標題格式為:崗位代碼-崗位名稱-本人姓名。
(一)郵箱報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2.《2022年“哈爾濱丁香人才周”哈爾濱學院引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招聘報名表》)、《2022年“哈爾濱丁香人才周”哈爾濱學院引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均為電子版,非掃描件);
3.本科及以上學歷各階段的畢業(yè)證、學位證掃描件,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電子版;
4.暫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由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在籍學籍證明、學籍管理系統打印出來的本人成績單的掃描件;
5.已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港、澳、臺地區(qū)或海外留學人員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港、澳、臺地區(qū)或海外留學人員暫未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明(證書)且畢業(yè)時間為2023年7月31日之前的,需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學籍、專業(yè)、學科成績單等相關證明,并經正規(guī)機構出具的該翻譯文本公證書掃描件,并簽訂報考信息確認承諾書。
6.本人近期1吋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電子版,文件大小限制在1m字節(jié)以內,格式為:“***.jpg”。
7.在職人員報考需出具現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掃描件。
8.報考崗位要求中共黨員的需提供黨組織關系現所在基層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身份證明掃描件。
(二)以下情況可以報名
一是考生畢業(yè)證書專業(yè)名稱與《招聘計劃表》專業(yè)名稱一致,只有連接詞不同,如“與”、“及其”、“與其”、“和”、“及”等或多“專業(yè)”、少“專業(yè)”兩個字(類似詞語:“方向”、“管理”、“工程”、“藝術”、“技術”、“碩士”)等,多“學”、少“學”一個字(類似字:“班”)等的類似情況,可以報名。
二是報考人員畢業(yè)證專業(yè)名稱在《招聘計劃表》中表述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如考生畢業(yè)證書專業(yè)名稱為“繪畫(中國畫)”,而《招聘計劃表》表述為 “繪畫”、“中國畫”等類似情況,可以報名。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按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送相關材料。凡超出規(guī)定時間、填寫信息不真實不準確、提供材料不完整、與《招聘計劃表》專業(yè)要求不一致的,均視為報名不成功并在哈爾濱學院網站以公告形式通知考生。
如有信息填報不真實或弄虛作假不守承諾的,在招聘過程中的任何環(huán)節(jié),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2.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名審核通過后,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3.報考人員必須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身份證號填寫要準確無誤,否則責任自負)。
4.招聘崗位代碼為101—145、147的崗位,不受開考比例限制,劃定成績合格線為60分。崗位代碼為146的崗位,招聘崗位人數與該崗位報名合格人數之比不得低于1:3的比例,崗位報名達不到1:3比例,將取消該招聘崗位計劃。對于報考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報其他崗位的機會,具體詳見哈爾濱學院網站(或電話)相關通知。
5.依據黑龍江省財政廳、黑龍江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繼續(xù)收取考試費的通知》(黑財稅〔2020〕3號)文件規(guī)定,本次考試收取筆試費用每人每科45元,共計90元,面試不收費??荚囐M在現場資格確認時一并收取,未繳費者將視為自動放棄報考。特困大學生可憑當地市、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原件)、低保證(復印件)或農村特困證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經哈爾濱學院審核確認后免除考試費。
(四)報名后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均在哈爾濱學院網站以《通知》方式發(fā)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報考人員須及時關注哈爾濱學院網站信息,以免影響考試。
(五)政策咨詢電話:0451-87085520、0451-86655955(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六)相關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現場資格確認時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現場資格確認時一并審核。同時具備幾個政策加分項目的,只取最高加分項,不累計加分。未按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政策加分資格。
1.按照《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的通知》(黑政辦發(fā)〔2013〕42號)要求受理審核政策加分,具體規(guī)定如下:“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村村大學生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后3年內參加鄉(xiāng)鎮(zhèn)級、縣級、市級以上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筆試成績分別加15分、10分、5分,服務期滿被評為優(yōu)秀等次的,可再相應增加2分。在城鄉(xiāng)基層公益性崗位工作滿2年的高校畢業(yè)生,經考核合格,可享受項目生相關待遇。政策加分計算年限截至2022年12月24日。
2.根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黑政規(guī)〔2018〕17號)文件規(guī)定,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入伍大學生服現役期滿退役后,參加事業(yè)單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計劃”、“西部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yè)生各項優(yōu)惠政策。
六、資格審核與考試
(一)網上資格審核
招聘單位將嚴格按照公告、計劃所列條件對報名考生的學歷、學位、專業(yè)以及其他資格條件進行審核。
(二)現場資格確認
網上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需攜帶本人《招聘報名表》一份(自行打印,貼照片)、本人二代身份證、本科及以上學歷階段的畢業(yè)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已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港、澳、臺地區(qū)或海外留學人員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原件及材料的復印件各一份參加現場資格確認,并領取筆試或面試準考證。在職人員報考需出具現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暫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由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在籍學籍證明或學籍管理系統打印出的本人成績單;暫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港、澳、臺地區(qū)或海外留學人員報考,需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學籍、專業(yè)等相關證明,并經正規(guī)機構出具的該翻譯文本公證書。同時現場提供簽字確認的《誠信承諾書》。
現場資格確認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詳見哈爾濱學院網站通知。
現場資格確認過程中,凡提供的相關材料、信息不實或與招聘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棄現場資格確認的,均視為現場資格確認不合格。
(三)考試
筆試和面試工作均由哈爾濱學院負責組織實施。
1.筆試
崗位代碼為109—147的崗位,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經現場資格確認合格的人員進入筆試環(huán)節(jié)。
(1)筆試時間和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2)筆試科目及分值:筆試為一套試卷,包括《綜合知識》和《專業(yè)知識》,共計100分。其中:《綜合知識》滿分為30分,主要測試考生政治理論知識、職業(yè)道德、職業(yè)規(guī)范、基本素養(yǎng)和綜合能力等;《專業(yè)知識》滿分為70分,主要測試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等。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3)筆試注意事項詳見筆試準考證??忌荚嚂r,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如本人身份證丟失,可持臨時身份證)進入考場,其他證件無效。如因證件不全,無法參加考試,責任自負。每名考生需準備黑色碳素筆,其他物品一律不準帶入考場,違者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4)查詢筆試成績。筆試結束后三日內,可登錄哈爾濱學院網站查詢筆試成績。
2.面試
崗位代碼為101-108的崗位,采取面談考核的方式;崗位代碼為109-147的崗位采取面試的方式。
(1)進入面試人選的確定。崗位代碼為101-108的崗位,經現場資格確認合格的人員進入面談考核。崗位代碼為109-145、147的崗位,將筆試卷面成績與政策加分合成為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人數,原則上不高于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入圍考生筆試成績如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共同進入面試。招聘崗位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低于1:1比例的,將取消或縮減該招聘崗位計劃。崗位代碼為146的崗位,將筆試卷面成績與政策加分合成為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入圍考生筆試成績如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共同進入面試。如達不到1:3比例,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考生只考單科或單科考試成績?yōu)榱愕牟荒苓M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哈爾濱學院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
(2)面試規(guī)則。面談考核采取試講和問答相結合的方式;面試采取試講和結構化面談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素質及潛在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達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試當日出現缺考者,不影響其他考生面試。
(3)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詳見哈爾濱學院網站通知。
3.公布總成績
考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在哈爾濱學院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崗位代碼為101-108的崗位,總成績=面談考核成績;崗位代碼為109-147的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含政策加分)×60%+面試成績×40%。
七、簽訂引才協議
依據考生總成績,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簽約人選。若總成績出現并列,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進行面試加試,高分者確定為簽約人選。簽約人選與哈爾濱學院共同簽訂《“丁香人才周”引才協議書》。
八、體檢和考核
(一)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簽訂《“丁香人才周”引才協議書》并已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人員進入體檢和考核環(huán)節(jié)。
(二)體檢由哈爾濱學院負責組織實施。統一組織考試合格人員到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6個月內已在合規(guī)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的高校畢業(yè)生實行體檢結果互認。體檢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復檢機會。復檢項目由哈爾濱學院會同復檢醫(yī)療機構確定??忌氄J可復檢結論為最終體檢結果方可參加復檢。對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實情,造成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三)考核由哈爾濱學院負責組織實施。考核應當做到全面、客觀、公正。主要對被考核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采取多種方式進行考核,并對考核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該崗位可由哈爾濱學院提出遞補意見,經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在報考同一崗位且考試合格人選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和考核的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請關注哈爾濱學院網站通知。
九、辦理試用期手續(xù)
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哈爾濱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用人單位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試用期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后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023年7月31日前,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如未能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港、澳、臺地區(qū)或海外留學人員未能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均取消聘用資格。
按照“哈爾濱丁香人才周”引才政策,通過考試(考核)合格的擬引進人才,可根據本人意愿,由用人單位安排到相應崗位進行畢業(yè)實習,畢業(yè)實習時間可計入試用期累加計算。
十、招聘紀律
為保證此次引才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爾濱學院紀委負責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451-86601173。
招聘的組織實施單位或部門將嚴格按照《招聘計劃表》中所列專業(yè)及相關要求進行審核,凡不按所列專業(yè)范圍通過資格審核、履行招聘程序成為擬聘用人員的,都將不予辦理聘用手續(xù),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組織實施單位或部門負責。
應聘人員必須遵守引才招聘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服從考務安排。對在報名、資格確認、考試、體檢、考核過程中弄虛作假、不守承諾或違紀違規(guī)的,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嚴肅處理。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組織實施各環(huán)節(jié),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嚴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確保應聘人員、考試工作人員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確保招聘工作組織實施安全、平穩(wěn)、順利。防疫要求將根據疫情變化需要進行調整,如受疫情影響調整招聘工作節(jié)點時間,將適時在哈爾濱學院網站發(fā)布相關公告,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公告信息,以免影響應聘。
特別提示:
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哈爾濱學院從未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有關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的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材料、培訓班、輔導網站等誤導報考人員的,均與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哈爾濱學院無關,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
哈爾濱學院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1.2022年“哈爾濱丁香人才周”哈爾濱學院引才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pdf
附件2.2022年“哈爾濱丁香人才周”哈爾濱學院引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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