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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石河子大學招聘教師公告

發(fā)布:2019-05-31 23:51:43  關注:24559次

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網(wǎng)2019年05月30日訊: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相關規(guī)定和我校統(tǒng)一部署,現(xiàn)就石河子大學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崗位

2019年石河子大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236名,其中博士學歷63名,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170名,本科及以上學歷3名,需求專業(yè)及崗位設置,詳見《2019年石河子大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計劃崗位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祖國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3.熱愛教育事業(yè),愿為新疆、兵團事業(yè)貢獻聰明才智,有強烈的責任感和奉獻精神;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崗位年齡要求。博士學歷人員不超過45周歲(1974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碩士學歷人員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4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對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及往屆畢業(yè)生,應聘人員第一學歷必須為全日制本科學歷;

2.最高學歷專業(yè)需與招聘計劃相符,海外留學歸國人員需取得國家教育部留學認證。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在公務員、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

5.已在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的在編在冊正式工作人員,單位不同意與應聘人員解除人事關系(聘用合同關系)的;

6.現(xiàn)役軍人;

7.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崗位。

三、招聘工作安排

1.網(wǎng)上報名、資格初審(5月29日10:00-6月10日18:00)

報考人員可登錄石河子大學官網(wǎng)(www.shzu.edu.cn)下載《2019年石河子大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認真閱讀報考崗位設定的條件,結合自身實際,只能選報一個崗位。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招聘崗位為本科學歷的按照1:3設筆試開考比例,其中石河子大學醫(yī)學院(塔里木大學)分院開考比例為1:2。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根據(jù)崗位報名情況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應聘人員請在報名期間將《報名表》、個人簡歷及代表性學術成果等發(fā)至各招聘單位招聘郵箱,郵件主題命名為:姓名+報考學院+報考崗位專業(yè)。

各招聘單位在報名期間及時電話反饋資格初審結果。

2.資格復審、心理測試(6月21日)

(1)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于6月21日10:00—18:00攜帶相關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學信網(wǎng)學歷證明)、個人簡歷一式七份)到各招聘用人單位進行資格復審。注意事項: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報考的,資格復審時必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按照要求填寫《2019年石河子大學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表》(加蓋公章)(附件3)。

(2)心理測試:10:00—20:00,應聘人員持資格復審表及兩張證件照片(1寸或2寸)赴人事處人才交流中心(中區(qū)行政樓312室)核實個人信息,并參加心理測試。

3.試講(筆試)(6月22日)

應聘崗位為本科及以上學歷要求的,由各招聘單位根據(jù)實際工作需要組織筆試、面試等環(huán)節(jié),具體工作各單位自行組織;

應聘學工部心理學教師崗、輔導員崗位的由學工部根據(jù)崗位需求自行組織;

應聘研工部輔導員崗位的,由研工部根據(jù)崗位需求自行組織;

應聘國際交流與合作處留學生輔導員崗位的,由國際交流與合作處根據(jù)崗位需求自行組織;

應聘其他碩士及以上學歷崗位的,按照學校試講通知,按時到各單位指定地點參加試講,各單位招聘工作負責人按照試講程序提前通知考評專家、準備試講相關材料,試講結束后由各單位招聘領導小組進行合議后,將所有試講材料報送人事處人才交流中心審核;

經人事處審核通過后,各單位在下午18:00前通過學院主頁進行公布并電話通知試講(筆試)結果。

4.學校綜合素質考核(6月23日)

所有通過試講的應聘人員,早上9:30到石河子大學中區(qū)行政樓門口查看綜合素質考核地點,10:00到指定候場室等待,10:30準時開始面試。面試結束后,由人事處匯總成績,下午18:00前在行政樓大廳宣傳欄公布考核情況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5.體檢(6月24日)

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早上9:30在行政樓門口集合,由人事處工作人員帶隊集體到石河子大學醫(yī)學院第一附屬醫(yī)院門診樓六樓體檢科進行體檢。

備注:1、體檢前準備空腹,體檢前3天禁止酗酒。2、可提前辦理診療卡,男士充值360元,女士充值370元,費用自理。3、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體檢不合格需要進行復查的,經招聘工作組批準后,只復查一次,以復查結論為準。因體檢不合格崗位出現(xiàn)空缺名額,可按該崗位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6.考察(6月25日—7月5日)

各單位嚴格按照《關于兵團2018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考察工作通知》、《石河子大學思想政治審查工作辦法》(石大黨發(fā)〔2018〕31號)文件要求進行,并將考察工作報告在7月5日前報學校人事處人才交流中心。

在考察中,經審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崗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或證明文件的人員,考察結論為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能提供崗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的或證書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因考察不合格崗位出現(xiàn)空缺,可按該崗位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四、公示和聘用

體檢和考察工作結束后,根據(jù)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等,按照1:1的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石河子大學官網(wǎng)(www.shzu.edu.cn)公示七天。公示期滿未收到舉報或舉報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要求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對擬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新聘工作人員在學校最低服務期限為8年(含試用期)。

五、監(jiān)督

此次招聘工作自覺接受報考人員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在兵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下,石河子大學紀委對招聘工作進行全過程監(jiān)督。

參加招聘工作的組織管理人員或工作人員要遵守保密規(guī)定,與報考人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利害關系的,實行回避。對違反規(guī)定的組織管理人員、工作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查處。報考人員違反考試相關規(guī)定的,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其考試資格;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的,參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不屬于報考范圍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招聘有關事項

1.招聘工作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0993-2058036

聯(lián)系人:蘭國偉、李曉霞

學校網(wǎng)址:www.shzu.edu.cn

2.監(jiān)督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0993-2058195

聯(lián)系人:邢利偉

3.其他事項

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因特殊情況發(fā)生變化的,以石河子大學官網(wǎng)公告為準。本《簡章》由石河子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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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學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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