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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北省襄陽市南漳縣面向隨軍家屬專項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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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yè)單位網權威發(fā)布《2019湖北省襄陽市南漳縣面向隨軍家屬專項招聘公告》(全文共2186字),更多2019湖北省襄陽市南漳縣面向隨軍家屬專項招聘公告相關文檔資源請訪問無憂考網事業(yè)單位招聘頻道。

【導語】2019湖北省襄陽市南漳縣面向隨軍家屬專項招聘公告已發(fā)布,報名時間:2019年11月11日上午8:30至11月15日下午6:00。無憂考網為您整理了招聘條件和報名流程,供您參考。

一、招聘崗位

南漳縣福利院管理崗1名(崗位代碼:201953);南漳縣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管理崗1名(崗位代碼:201954)。

二、招聘對象

隨軍家屬專項招聘對象為經軍隊師(旅)級以上政治機關批準,已辦理隨軍手續(xù),在本縣機關、事業(yè)單位無正式編制的駐漳部隊隨軍配偶,包括本輪軍隊改革期間由現(xiàn)役軍人轉改為文職人員的隨軍家屬。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事業(yè)單位工作紀律;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8年11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符合國家或行業(yè)規(guī)定并能堅持正常工作的身體條件;

5、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

6、具有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曾被開除公職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規(guī)定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四、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所需要件、地點

1、報名時間:2019年11月11日上午8:30至11月15日下午6:00。

2、報名方式及要求:本次招聘考試的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由南漳縣人民武裝部組織。報名結束后由南漳縣人民武裝部統(tǒng)一報縣人社局審核。

3、報名所需要件:報名人員應持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以及原件及復印件1份、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學歷認證、近期免冠1寸登記彩照3張到指定地點報名,填寫報名登記表,進行資格審查。

4、報名地點:南漳縣人民武裝部政治工作科。

5、領取準考證時間:請通過報名的考生于11月20日上午8:30至下午5:00前到南漳縣人民武裝部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未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

6、考生參加筆試時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

五、考試辦法

(一)筆試

1、筆試內容

筆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應用能力測試。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政治、歷史、經濟、管理、科技等知識,綜合應用能力測試主要考察報考者運用相關知識、綜合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2、筆試時間:2019年11月22日上午9:00---11:30.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筆試地點:請詳見準考證。

4、開考比例:筆試開考比例須達到1:3,報考人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二)面試

1、根據(jù)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原則上按崗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納入面試范圍;因缺考、放棄面試資格等原因導致該崗位面試人員達不到3∶1的,報考該崗位的考生全部參加面試,但綜合成績必須達到60分方可聘用。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察應聘者應具備的綜合素質、綜合能力。

(三)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值各100分,分別按50%、50%的比例折算成總成績(總成績保留至小數(shù)點后兩位)。

五、考察、體檢、擬聘人員確定、聘用管理

(一)考察、體檢

1、考察、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jù)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與考察、體檢人數(shù)1∶l的比例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

2、考察主要考察擬聘用人員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審核擬聘用人員的人事檔案,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應在縣屬有資質的醫(yī)院進行。出現(xiàn)考察、體檢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棄情形的,依據(jù)此次考試總成績在合格分數(shù)線內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二)擬聘用人員確定及公示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間被發(fā)現(xiàn)并查證核實不符合招聘條件或有違反考試考核等招聘紀律的,取消聘用資格。出現(xiàn)取消聘用資格或者考生自愿放棄情形的,該崗位原則上不再進行遞補。

(三)辦理聘用及相關手續(xù)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與新聘用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試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員,取消聘用。

六、聯(lián)系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0710-5243809;監(jiān)督電話:0710-5232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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